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暫行規定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規定,
監利市人民政府擬征收
監利市2021年度第20批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地塊2)位于工
農村、楊林山新村的集體土地2.6823公頃。現將征收土地預公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用途:擬征收土地位于白螺鎮工
農村、楊林山新村,總面積2.6823公頃(詳見土地勘測定界審批圖)。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已納入
監利市成片開發建設方案,擬用于街巷項目建設,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三、土地征收現狀調查安排根據
監利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1年9月24日起,
監利市政府委托白螺鎮人民政府將對征收范圍內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承包經營與具體使用情況,以及
農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等的權屬、數量等信息進行詳細調查。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四、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調查安排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號)和《關于印發〈
湖北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實施細則〉的通知》(鄂人社發〔2015〕2號)和
監利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1年9月24日起,
監利市將組織開展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調查。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五、其他事項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暫停辦理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等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安置。本公告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公告范圍為白螺鎮工
農村、楊林山新村,同時在
監利市門戶網站公布,公布網址為http://www.jianli.gov.cn/。特此公告。
監利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9日03楊林山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