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日前,自治州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和林管局協同下發《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實施意見》,確立全方位推行農用地本年度“出入均衡”,緊緊守好耕地保護底線。
《意見》規定,針對列入國家規定范圍的重要項目建設,開店選址的確無法躲避永久基本農田、且縣區內沒法貫徹落實補劃的,可以采用有償服務方法開展外地代保,并調節所涉及到田長的永久基本農田維護每日任務。城鎮戶籍基本建設占有農用地的,務必填補可以長久平穩運用的農用地。
《意見》確立了對非法違反規定占有農用地從業城鎮戶籍基本建設的懲治對策,與此同時進一步擴寬填補農用地方式,對第二次全國各地土地資源調研和第三次全國各地國土調查均為荒灘地的(沒有可調節地類),經新增加農用地核準進庫后可用以占補平衡。
《意見》明確提出全方位推行農用地本年度“出入均衡”,并確立需貫徹落實農用地本年度“出入均衡”的5種情況、實際貫徹落實方法和程序流程,注重要在尊重群眾意向、合乎生態環境保護規定及其“雙評價”的條件下,由縣市級政府部門機構將復耕農用地儲備資源根據有關對策修復為農用地。
《意見》注重,項目建設臨時用地正常情況下不可占有永久基本農田,須經占有的,務必保證可以恢復正常栽種標準。新增加設施農業用地應在合乎綠色生態等標準的情形下,盡可能運用荒地荒山、灘涂地、坑塘河面及其閑置不用用地,須經占有一般農用地的,須合乎自治州商業用地經營規模規定,并列入縣市級本年度農用地“出入均衡”整體方案按照規定準許后執行。
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聯系電話: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術支持: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