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墻體廣告 昨天,記者從
莆田仙游縣環保局得悉,仙游縣科環高新環境保護有限
公司再次因環境違法問題,被環保局立案處分,這次因水污染超支排放,被罰14010元。記者了解到,該
公司“前科累累”,上一年就先后兩次因環境違法,共被罰款12萬元。
據仙游縣環保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日前執法人員前往查看時,發現該
公司前段時間滲濾液量增多形成處理難度增大,滲濾液處理站的調理池設計庫容小,對生化體系形成沖擊,導致水污染物超支排放,違反了《水污染防治法》。
該工作人員通知記者,該
公司水污染超支排放,環保局責令期限改正,并處應交納排污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一起,參照仙游縣環保局《規范行政自在裁量權》規則,對該
公司處應交納排污費一倍罰款,金額為14010元。
記者了解到,仙游縣科環高新環境保護有限
公司坐落賴店鎮羅峰村,首要提供仙游縣廢物(不含風險化學品、
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理。上一年上半年,該
公司因廢物滲濾液搜集不到位,部分滲濾液未經處理,通過填埋場兩側的防洪截留溝直接排放,通過水樣查看,發現污染物超支,被罰4萬元。
沒過多久,執法人員再次前往該
公司的寨嶺廢物填埋場廢物滲濾液處理站查看時,發現處理站污泥沉淀池下方一水泵松動損壞呈現污水外漏,存在躲避監管偷排污水做法,呈現污水滲漏外排景象,罰款8萬元。記者還發現,早在2014年,該
公司因COD排放超支,被市環保局列為不合格出產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