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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印發的〈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地稅局、湖南省殘聯關于轉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46號)、《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全面啟動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的通知》(殘聯廳函〔2021〕363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23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審核對象
2023年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市本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
二、審核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如因其他原因而暫時無法辦理審核認定的,我會將提前通知。
用人單位系統申報成功到辦結年審結果的時限為22個工作日,辦結的單位請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書》并前往稅務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辦結的根據系統信息提示盡快上傳資料。
三、審核方式
2023年,各用人單位通過“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申報、辦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請各單位優先選擇“零跑路”的線上申報辦理方式。
四、相關要求
(一)請相關單位在3、4月份盡早申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避免5月份扎堆申報而導致無法及時反饋相關信息,影響本單位2023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認定結果使用。未在規定時間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全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用人單位所申報的殘疾職工要符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上崗工作,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基本要求。
(三)申報過程中,工資和社保數據信息,如系統數據庫未能自動核驗的,需將相關證明材料(例如:殘疾職工1-12月份月工資銀行流水、社保憑證)進行掃描、上傳。同時請用人單位注意:社保主要為醫療和養老保險,必須寫明險種并有人社部門蓋章;不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公務員編和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殘疾職工,其工資憑證可以是加蓋單位公章的殘疾職工工資發放表,其他殘疾職工,需上傳提供2022年全年的工資發放的銀行流水憑證。
(四)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可計入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單位,不得重復計入。計入用工單位的,應提交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派遣單位同意殘疾職工計入用工單位的書面說明。勞務派遣協議應約定派遣崗位、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等內容。
(五)合同制的殘疾職工,要將其勞動合同掃描,上傳提交至系統中。采取勞務派遣的殘疾職工,需掃描、上傳勞務派遣合同和勞務派遣計入說明等材料。
(六)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聯網認證“跨省通辦”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推送的信息為準,殘疾人證不在有效期內的不予審核通過。
(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用人單位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一般按月繳納,安排有殘疾人的,要同時提供由系統生成、出具的審核認定書,沒有安排殘疾人的,可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保金。
(八)請各一級預算單位負責通知二級單位辦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并告知注意事項。
(九)用人單位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時提交的材料應當完整、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吉首市殘疾人就業中心將根據各單位系統申報情況,加大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的實地核實力度,請相關單位予以積極配合。
五、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咨詢電話:杜珍濃13517438695
吉首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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