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一、審核對象
2021年度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市本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
二、審核時間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審核方式
線下審核:吉首市殘疾人辦證大廳
線上審核:搜索湖南省一件事一次辦,切換至吉首——部門——市殘聯——《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服務事項,進行網上辦理。
四、審核需提供材料
(一)已安排就業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或第三代)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二)2021年度1月、6月、12月的職工工資表、花名冊(包括正式職工和已安排就業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
(三)用人單位與殘疾人簽訂的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工資支付憑證。
(四)已安排就業的殘疾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五)《核定申報表》(一式兩份),表格請到湖南省一件事一次辦(市殘聯)網站的通知公告欄下載。
(六)申報單位要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五、其他事項
逾期未辦理將全額計征。逾期未來辦理的用人單位,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將由稅務部門全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咨詢電話: 杜珍濃 13517438695
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申報表.docx
附件:《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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