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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備案非標準電動車自辦理備案的時候起應用到期七年的,不可上道路行駛,使用壽命沒滿七年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可上道路行駛,違反者可能面臨處罰,拒不改正的收走車子。
依據寧波的《實施方案》,有關司機取代更換滿足條件的非標準電動車,將能夠享有下面五項稅收優惠政策:一是財政補貼,由財政注資派發電子消費券,用以購買新汽車;二是網絡運營商特惠,電信網、挪動、連接等網絡運營商制訂優惠套餐計劃方案,返利抵稅一部分車型;三是公司讓價,相關生產經營者在確保產品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發布誠信營銷優惠方案;四是回收利用抵充,依據車系、電池品牌等,在回收階段按實資本增值;五是金融互聯網組織助推,包含車險公司減少車子保險費用、提升保險金額等優惠措施。
據了解,現階段,第一期取代更換優惠促銷現在開始,由湖州市財政局注資,總推廣金額達1500萬余元。有關司機(或代辦人)在回收代理點進行老車取代后,可以從“銀聯閃付APP主頁-市卡券”電動車版塊獲得一次抽獎機會,抽獎獎品包括品牌電動車(總市值不少于2500元/輛)、電子消費券(使用價值50元至1000元左右)、電信移動聯通10GB流量套餐(總市值50元)等。第一期活動策劃不斷2月,一部分區(縣、市)都將結合當地具體,相互配合發布各類優惠促銷。
湖州市電動車環境整治集成改革組建工作專班有關負責人表示,到目前為止,寧波市一共有辦理備案非標準電動車436萬余輛,在其中使用壽命沒滿七年的辦理備案非標準電動車約324萬臺。
那樣,怎樣參加取代更換?該負責人表示,有關司機(或代辦人)可以登錄小程序“浙江省e行線上”填好司機、車輛等數據進行老車取代預約登記(或后面一步中由回收利用代理點相關工作人員委托備案),并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非標準電動車輛(含車牌號)等到指定的臨時性回收利用代理點申請辦理取代。回收利用代理點在檢查司機及汽車信息后確定回收報價,并聯系回收拆解公司對被淘汰非標電動車開展拆除,在其中電瓶交合乎資質證書企業回收利用、車牌號移交公安機關,最終,由公安部門符合條件的辦理備案非標準電動車給予銷戶,防止取代車子再次進入市場。以后,司機如果需要購新車,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相應稅收優惠政策,購買合規管理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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