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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略)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湖州市聯合產權交易(略)。
詳見附件清單
其他披露內容 1.如涉及本項目轉讓方服務費,該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2.本次轉讓的標的,轉讓方應在受讓方交納了全部轉讓價款和履約保證金后360個日歷天內與受讓方進行標的的相關交割事宜,因工程建設分區域進行交割(1號區域約5000㎡,2號區域約(略)區域附圖),具體房屋交割順序以轉讓方通知為準,如未在360個日歷天內完成移交,受讓方可向轉讓方申請按照未移交部分的評估價評估價及成交溢價倍率進行退款(具體價值詳見評估報告)。3.本項目拆除資產2號區域在360個日歷天內移交,移交前需確保2號區域內的電力線路及其他配套管線不損壞,存在電力操作風險,故受讓方須有電力工程施工證書且配有1名以上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的電工。4.本次轉讓標的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接,本次轉讓的資產參見《資產清單》,受讓方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5.意向受讓方須致電轉讓方聯系人了解標的的交割事宜并進行看樣報名,因現場處于辦公狀態部分資產設備為涉密設備,故資產設備不組織看樣具體以轉讓方看樣現場提供的照片為準,(勘察時間4月17-18日上午10:00-11:00,下午3:00-4:00,請提早15分到場并進行簽到,每家受讓方限定2人進場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標的現放置在湖州市輕紡路898號(受讓方聯系人:林先生,聯系電話:(略),地址:湖州市輕紡路898號)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7.上述標的物內容參見資產清單,但清單僅供參考,意向受讓方在報價前自行測算,實際數量與預估數不一致,合同價格不作調整。8.拆除后的標的可能涉及大件運輸,意向受讓方須充分考慮運輸環節中的各種要求及風險;9.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10.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方。11.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名稱 浙江湖州環太湖集團有限公司 注冊地 浙江省湖州龍溪路208號 證件類型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XW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計價方式 總價 轉讓底價(萬元) 355.4514 是否有保留價 無 價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略)平方米。(施工前受讓方需與轉讓方確認施工范圍并搭設圍擋,圍擋搭建須采用彩鋼板,圍擋高度不低于2米,搭建圍墻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2)具體要求:a.根據轉讓方指令對建筑物拆除、垃圾清運、現場場地平整及回填等;b.采取破壞性拆除(不含爆破),所有建筑垃圾須合法合規及時清運移出拆除現場,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建筑垃圾如未在轉讓方規定時間內清運離場的,視作受讓方放棄建筑垃圾的所有權,由轉讓方自行處理,同時扣罰受讓方履約保證金;c.受讓方應將現場進行場地平整,場地平整至原始標高(允許偏差±20cm),場地平整嚴禁使用淤泥、生活垃圾等劣質、有毒有害物質。原始標高在進場前由第三方測繪單位測量確定。拆除工作完成后,場地平整標高由第三方測繪單位測量數據為準,如標高達不到要求,受讓方將無條件返工直至滿足轉讓方要求為止,發生的所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如受讓方場地平整標高不能在轉讓方規定時間內達到要求,轉讓方將扣罰承包人履約保證金;d.原始標高在進場前由第三方測繪單位測量確定,拆除工作及場地平整完成后,場地平整標高由第三方測繪單位測量數據為準。第三方測繪單位由轉讓方選定,第三方測繪單位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全部承擔;e.受讓方報價應含水電費、稅金、管理費、安全文明措施費、規費、利潤等一切費用;f.其余有回收利用價值構件受讓方自行踏勘現場綜合考慮;g.可回收構件由受讓方自行處理;h.涉及拆除范圍內水、電、天然氣、通信及熱力等管道受讓方必須在拆除前摸排清楚,提前溝通相關單位再進行施工。如在施工過程發生相關事故影響周邊企業居民正常辦公生活的后果由受讓方承擔,且轉讓方將扣罰承包人履約保證金。4.建筑垃圾歸屬:拆除范圍內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綠化苗木等)的所有權歸受讓方所有,所有建筑垃圾須合法合規及時清運移出拆除現場,不得因此拖延拆除工期。建筑垃圾如未在轉讓方規定時間內清運離場的,由轉讓方自行處理,同時扣罰受讓方履約保證金。拆取的舊材料不得轉賣給開發區轄區內其它農戶,否則一經查實轉讓方將給予受讓方5000元/次的違約金。5.履約保證金繳納及退回:本合同訂立前,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履約保證金:300萬元人民幣,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當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環保、人員和機械設備、場地平整標高等未能按規定履行的,發包人將視情況扣罰履約保證金。若轉讓方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實際損失、第三方索賠、律師費、訴訟費)高于履約保證金的,除履約保證金全部扣除外,受讓方應繼續賠償轉讓方損失。受讓方完成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項目并通過完工質量驗收后,憑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明申請返回履約保證金。6.工程時限要求:(1)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進度。其中1號區域受讓方自接到轉讓方開工通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1號區域拆除期間需確保配電房建筑設施及2號區域電力線路及其他配套管線不損壞,并確保2號區域正常通行);2號區域90個日歷天內完成(2號區域因存在辦公需求,移交節點暫未明確,計劃于360個日歷天內移交施工,具體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全部拆除及場地平場,并及時將施工設備清運出場,否則轉讓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單位進行拆除等全部工程,相關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由于受讓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按2000元/天支付違約金,且工期暫停超過15天,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2)施工時如需要臨時住房和材料堆放點要及時向轉讓方報告申請,經轉讓方同意后在指定范圍內使用。(3)受讓方應按規定辦妥拆除手續,拆除過程中涉及臨時用地、用水、用電等其他事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4)拆除過程中注意現場成品保護(含管線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如發生損壞,賠償、修復等發生的一切費用都由受讓方自行承擔;(5)拆除過程中,如發現埋藏物、無主物等,受讓方應無條件交給轉讓方,由轉讓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6)除現場原有圍墻保留,不在本次拆除范圍內。圍墻基礎邊50公分不得開挖,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圍墻傾斜、倒塌,施工單位需恢復至原樣,由此產生的費用轉讓方不予另行支付。建筑物拆除后產生的圍墻空缺,空缺處需要由受讓方搭建圍墻,圍擋搭建須采用彩鋼板,圍擋高度不低于2米,搭建圍墻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發生不再另計。(7)本工程采取破壞性拆除(不得爆破拆除)。(8)受讓方應充分考慮防臺、安全防護、衛生環保、文明施工、二次進場或多次進場等費用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9)受讓方應充分考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極大限度保護好周邊環境。施工組織時盡可能考慮交通道路的進出通行,不得隨意堆放施工材料;這筆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10)施工時,受讓方要注意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特別是高空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施工現場設立醒目的施工指示牌。施工時按照工程建設的需要及轉讓方的要求,統一服從轉讓方單位的現場管理,并對現場周邊設施等加以保護,若出現損壞情況,受讓方應自行修復至原樣,修復費用由受讓方承擔;(11)舊房墻身、預制樓板和內部裝修等其他剩余部分,受讓方必須全部采用機械(挖掘機、炮頭機等)破壞性拆除,同時必須確保拆房質量、效率和安全。(12)受讓方須自行在拆除現場做好防盜看護工作,舊房材料等因發生盜竊、丟失等現象與轉讓方無關。(13)受讓方必須及時將現場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時合法合規外運,只能對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拆除的設備、綠化苗木等)進行外運,開挖的土方、宕渣不得外運。(14) 項目完工后轉讓方將對整個項目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環保、人員和機械設備、場地平整標高等未能按規定履行的,轉讓方將視情況嚴重程度扣除履約保證金。(15) 受讓方包工包料包設備。受讓方確保本拆除工程的各項手續、操作規程、人員、設備、車輛、工具、材料、管理等各方面均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工程進行的情況。(16) 拆除區拆除后需覆蓋綠網并鋪撒草籽。7.安全文明施工特別要求:(1) 承擔本工程的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位率應達到100%,否則視為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到位,處500元/天的違約金,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罰; (2) 受讓方必須嚴格按相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做到精心管理,服從指揮,確保安全;(3) 受讓方必須做好降低施工噪音,控制揚塵,不得夜間施工;(4) 受讓方應做好現場勘察,必須保證附近電力線纜、管道等安全,做好預防保護措施,確保萬無一失;(5) 受讓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自身安全,做好預防保護措施,確保萬無一失;受讓方必須與所有現場拆除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為所有現場拆除施工人員購買相關意外保險,受讓方需在本合同簽訂前向轉讓方提供購買保險相關憑證。若在施工期間,受讓方新增施工人員,受讓方需及時為新增人員購買保險,并將相關憑證提供給轉讓方備案。(6) 必須保證周圍行人、建筑物等人員和實物財產的安全,做好預防保護措施,確保萬無一失;(7) 受讓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相關規定,保證項目施工安全。若施工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受讓方應當積極處理,并妥善解決。不論轉讓方、受讓方、第三方人員在工地上或工地周邊發生事故,受讓方都應當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若由于受讓方不能積極處理,導致轉讓方受損,則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責任;同時,若因受讓方不積極處理導致受害者要求轉讓方承擔責任,轉讓方有權對受讓方進行追償。(8)文明施工:受讓方應嚴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要求組織施工,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并隨時接受轉讓方、監理單位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受讓方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車輛進出。受讓方應建立有效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人,加強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9)環境保護:受讓方應當切實做好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圍擋設置,拆除施工過程灑水,所有進出現場的工程車輛必須按要求做好沖洗工作。(10)承包人因揚塵、環境衛生等原因造成有相關政府部門熱線投訴的,承包人需積極處理,且甲方有權對乙方每次收取2萬元違約金。(11)因乙方現場管理問題(含質量問題),由監理發出書面監理通知書的,每一次支付違約金5000元,甲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的,每發一次支付違約金2萬元;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部門書面下達通報批評及以上處罰或停工整改通知的,每發生一次收取乙方違約金10萬元。違約金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8.受讓方如具備拆除資質,由受讓方自行組織進行拆除工作,如受讓方不具備拆除資質,受讓方必須與具備拆除資質的單位簽訂委托拆除合同,該合同副本一份交轉讓方備案。乙方或其委托的單位不得轉讓或分包拆除業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拆除權,并沒收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拆除資質如下所示:(1)施工方資格要求:a.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b.(略)今,有過房屋拆除的業績至少一項且面積不少于10000平米【須提供業績中標(承包)公示的網頁截圖(注明網址)、拆除合同、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完工證明文件,四者缺一不可】。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包,浙江省外企業須提供有效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2)施工方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必須具備B證,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必須在有效期內,若拆除施工單位為省外企業,則項目負責人須在《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中備案,若項目負責人無法提供備案證明,則必須確保在行政主管網站可查詢,提供行政主管網站網址并提供該網頁內容書面材料(網頁直接打印即可)。建造師證書及B類證書接受有效合法的電子證書】,本項目拒絕接受具備臨時建造師注冊證書的項目負責人參與。(3)本工程拒絕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掛牌截止日前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拒絕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掛牌截止日前一年內受到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受讓方應在合同簽訂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和拆除合同,如未能達到要求,視作受讓方違約受讓,其繳納的保證金和轉讓價款將全部作為違約金交付給轉讓方,轉讓方有權對該項目重新掛牌。9.本項目拆除資產2號區域在360個日歷天內移交,移交前需確保2號區域內的電力線路及其他配套管線不損壞,存在電力操作風險,故受讓方須有電力工程施工證書且配有1名以上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的電工。10.轉讓方出具開工令后,受讓方需在3個工作日內安排進場施工。11.如涉及本項目轉讓方服務費,該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展示地點 湖州市輕紡路8(略) 聯系人姓名 林先生 聯系人電話 (略) 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萬元) 300.00 交納時間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溫馨提示 因技(略),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交納方式 線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信息披露期 信息發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信息(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略),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略)。 是否自動延牌 是 延牌情況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交易方式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項目附件 公示附件 0資產清單.pdf 材料附件 標的物位置 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 聯系人 童先生 電話 (略) 傳真 郵箱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湖東街道苕溪東路1518號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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