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墻體廣告 10月11日,
四川新聞網記者從
瀘州江陽區宣傳部獲悉,轄區素有“小峨眉”之稱的方山景區近來出臺“10項禁令”,制止在森林、寺院點燃煙花爆仗;制止帶著火種和煙花爆仗、香燭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景區、寺廟和搭乘纜車;制止在寺院指定地址外燃香(有燃香需求的人員,每人由寺院免費供給3支幽香)。一起,景區還對非法經營、亂修亂建等突出問題進行會集整治。該禁令從10月21日起履行。
香燭禁入景區 燃香到指定地址
瀘州方山景區距
瀘州市城區16公里,是國家3A級景區和川南歷史上著名的釋教圣地和旅游勝地,有“小峨眉”之稱。“隨著景區開展,也呈現一些問題。”市民王先生以為,景區里點燃爆仗,游客隨意燒香燭,都是安全隱患。“特別是‘燒高香’‘頭柱香’現象嚴峻,不利于文明旅游的環境空氣,應當制止。”王先生說。
江陽區旅游景區管委會主任徐碧華介紹,為加強方山景區旅游資源保護,推進方山國家森林公園建造,將方山景區打造成4A景區,變成市民的生態旅游基地,近來,政府出臺“10項禁令”,制止點燃煙花爆仗和“燒高香”等不文明做法。
據了解,會集整治時期,為確保景區安全,制止在森林、寺院等區域點燃煙花爆仗。違反規則的,由
公安部門按照《煙花爆仗安全管理法令》的規則,責令停止點燃,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做法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游客,還制止帶著火種和煙花爆仗、香燭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景區、寺廟和搭乘纜車。對違反規則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
四川省森林防火法令》的規則,給予正告,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導致森林火災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起,制止游客在禁火區吸煙、生火,制止在寺院指定地址外燃香。關于有燃香需求的人員,每人由寺院免費供給3支幽香,并在指定地址燃燒。對違反規則的,處2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