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墻體廣告 昨日,在東陽一家駕校當教練的郭某,由于涉嫌酒后駕馭教練車,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十五日行政拘留,五千元罰款,駕馭證撤消,五年內不得考取,干了近7年的教練作業也要丟了。究其原因,都是由于頭天黑夜為了一點煩事,夫妻兩人吵了幾句,堵氣喝酒排遣惹的。
昨日清晨1點擺布,東陽市巍山交警中隊中隊長周良華率協警在路上巡查,通過巍山鎮興商路時,發現一輛懸掛“學”號牌的教練汽車,正慢慢地行進。
這個時間段怎樣會有教練車在路上?民警當即暗示他靠邊泊車承受查看,并要求駕馭人出示有關證件。
周警官詢問時發現駕馭人有酒味,涉嫌酒后駕馭機動車,用呼氣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查,酒精含量達到了0.588mg/ml,已超過了酒后駕馭機動車的規范值。
駕馭人姓郭,東陽市東陽江鎮人,2008年就在東陽一家汽車培訓校園當教練。
本來5月18日下班回家后,郭某發現妻子又買了一個階段減肥藥,有些不爽,成果兩人發生了口角。由于斗氣,郭某晚飯也沒吃,到黑夜十點時感覺肚子餓了,就一個人開著教練車趕到十多里外的巍山鎮某夜宵店吃飯,心中不愉快,喝了兩瓶啤酒。
他明白酒后不能開車,但心中幸運,以為這個時間段路上不會有交警,所以開著教練車回家了,成果被巡查執勤交警逮了個正著。
當民警奉告其即將受到行政拘留十五日,駕馭證要撤消時,郭某呆了,他只知道酒駕要拘留,沒想到會撤消駕馭證。
“都怪我自個,心情不好,心存幸運,不光要在拘留所蹲十五天,并且作業也丟了。”郭某一個勁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