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墻體廣告 本年6月5日是史上最嚴新環保法實施后的首個“環境日”。江蘇省政府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2014年度環境保護情況。江蘇省環保廳有關負責同志一起回答了許多環境熱點問題。
水環境整體穩定,太湖藍藻可控
2014年的監測結果表明,全江蘇省環境質量整體保持穩定。
全江蘇省地表水環境質量整體處于輕度污染。列入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的83個國控斷面中,水質契合Ⅲ類的斷面份額與上年相等,劣Ⅴ類斷面份額降低1.2%。國控斷面高錳酸鹽指數年均濃度較2013年降低4.8%;氨氮濃度與2013年相等。
與2013年比較,太湖湖體各項首要污染物濃度均有不一樣程度降低,總氮和總磷年均濃度別離降低8.8%和14.3%,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年均濃度別離降低2.5%和27.3%。湖體綜合養分狀況指數為55.8,同比降低1.8,整體處于輕度富養分狀況。
不過,記者注意到,公報顯示,與2013年比較,太湖藍藻集合最大發作面積和均勻發作面積別離上升了35.9%和54.3%。對此,江蘇省環保廳流域
處處長程煒解說說,本年太湖藍藻水華集合現象與2013年比較,發作次數減少了13次,盡管最大發作面積略微擴展了一點,但整體是在可控規模以內。他表
明,經過各有關部分密切配合,及時監控監測、預警處置以及嚴格執法,“兩個保證”(保證不發作大面積湖泛,保證飲用水安全)的方針必定能夠完成。
空氣略有好轉,但13個江蘇省轄市均未合格
全江蘇省環境空氣質量比2013年略有好轉。全江蘇省環境空氣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6項方針,與2013年比
較,除臭氧外,其他5項方針濃度均有不一樣程度降低,其間PM2.5年均濃度降低9.6%、超額完成國家查核方針使命,PM10年均濃度降低7.8%。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規范》(GB3095-2012)二級規范進行年評估,13個江蘇省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合格,超支污染物為PM2.5、
PM10、臭氧和二氧化氮。按日評估,全江蘇省環境空氣質量合格率為64.2%,較2013年上升3.9個百分點,13個江蘇省轄城市合格率規模為
51.6%-73.8%。其間5座城市呈現臭氧超支。
江蘇省環保廳大氣處處長劉曉磊表明,上一年全江蘇省PM2.5經過盡力達到了國家的查核規范,但臭氧指數有所上升,不過咱們對照規范檢查,超支起伏不
大。“對這個情況咱們也高度重視,近來江蘇省環保廳舉行了專題會議研討這件事,下一步將在抓好PM2.5的一起,要點抓臭氧操控。當前現已組織了800個
有機廢氣處理項目,這些辦法執行到位,將有助于臭氧方針的降低。”
江蘇省保廳監測處處長張寧紅彌補介紹,臭氧超支的5個城市是蘇州、無錫、常州、南京、淮安。“這首要與城市規模以及機動車保有量有關”。
環保部分“有了牙”,但還要“敢張嘴”
環保上管天下管地,觸及的熱點問題多多。昨日的發布會上,除了環境質量,發布方與記者還就上達宏觀政策、下至詳細細節的許多環境論題進行了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