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寶雞墻體廣告 商品質量差一年內被投訴兩次,或引起群體性投訴,商家將被工商部門約談,違法行為還將向社會公布。日前,陜西省工商局出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行政約談制度》,該制度7月2日起施行。
制度規定,經營者有以下情形的將被約談:因商品或服務質量問題引發群體性投訴的;因商品或服務質量問題1年內被消費者投訴累計2次以上的;商品質量抽檢認定存在的質量問題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傾向性的;對于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以內,未辦理退貨手續的等九類情形,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采取指導糾正、政策誡勉、行政建議等手段,通報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行政約談不能替代行政處罰,對拒不參加約談或約談后不落實整改措施、不履行法定義務責任的,將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調查核實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