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墻體廣告 為少走幾階樓梯,鄧某在妻子的要求下,將鑰匙從五樓窗口拋下,但樓下的妻子未能接住,鑰匙砸傷了路人李某的頭部,雙方因賠償事宜發生爭議。
前天,經龍巖連城縣人民法院法官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鄧某賠償李某醫療費等1500元。
2015 年2月11日,在五樓家中的鄧某圖省事,將鑰匙從五樓窗口拋下,造成李某頭部出血,縫了7針,花去檢查醫療費等600余元。第二天,鄧某、李某在居委會參 與下進行協商,鄧某認為自己不是故意的,只同意出醫療費600元,而李某則要求還要精神損失費等至少不能少于2600元,協商不成,李某遂起訴至法院。
法官提醒,從樓上拋擲垃圾或物品,不但危害行人安全,造成他人損害時還要承擔相應責任。市民都要從自身做起,不要在無防護的窗臺放置花盆、雜物。同時,要定期檢查自家的窗框、玻璃、防盜網、空調等有無脫垂墜落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