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巫溪墻體廣告 今年1月26日,重慶市巫溪縣紀委通報了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015年1月2日,該縣教育工委委員、縣教委副主任高發明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吃請和唱歌娛樂等活動,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相關職務。
●事件回顧
2015年1月2日,是元旦小長假的第二天。作為分管全縣學校人事、后勤等工作的巫溪縣教育工委委員、縣教委副主任,平日里忙碌的高發明正享受這難得的假期。
打聽到高發明在休息,該縣一民辦幼兒園負責人吳某想利用假期與領導“聯絡聯絡感情”,便主動邀請其晚上一起吃頓“隨茶便飯”。接到電話,想想晚上也沒有其他安排,高發明就同意了。吳某一切安排妥當后,又聯系了縣教委后勤服務中心主任劉田等人。高發明和其他人如約而至,席間,大家吃喝、談笑,氣氛熱烈。這一頓飯菜酒水共消費了300余元。
酒足飯飽后,吳某向高發明提議大家一起娛樂一下,并“請示”高發明是去打牌還是唱歌?!澳阏f吧,客隨主便。”高發明答。一旁的劉田心領神會,說:“要不去唱歌吧?靳科長不是沒來吃飯嗎,今天正好是他老婆生日,我們一起聚聚!”說完,劉田就打電話邀縣教委計財科科長靳禮平一起唱歌,并請靳預定一家歌廳。見眾人都提議唱歌,高發明便同意了。
隨后,高發明等人離開餐廳,來到當地一家比較有名的歌廳娛樂,共計消費了928元,由中途前來的某中學總務處主任私人買單。
●查處經過
2015年1月2日晚10點50分左右,巫溪縣紀委連續接到群眾電話舉報,反映縣教育工委委員、縣教委副主任高發明違規接受吃請和在KTV娛樂等問題??h紀委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調查組,于當晚11點20分趕到現場展開調查,通過調看監控和詢問餐廳、KTV工作人員等方式進行核實,初步認定群眾舉報內容屬實。
1月3日,調查組進行了取證,并對涉嫌違紀人員進行了集中詢問。值得注意的是,在詢問過程中,涉嫌違紀人員存在思想松懈、紀律意識淡薄等問題,并未意識到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吃請、娛樂已經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重慶市委關于黨員干部生活作風“十二不準”的要求。縣紀委高度重視此案,在查辦的同時立即向縣委作了匯報。1月5日,縣委書記唐德祥在全縣干部大會上,就高發明等人的違紀行為進行了點名批評,并要求從嚴從重處理。
1月8日,縣紀委對高發明等人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吃請娛樂活動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了查處。經巫溪縣委、縣政府研究,免去高發明教育工委委員、縣教委副主任職務;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靳禮平、劉田等人也受到了免職等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