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漢中墻體廣告 為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漢中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311”行動。
——開展三項交通安全教育。一是加強乘車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主動拒絕無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乘坐摩托車的學生要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不乘坐拼裝改裝車、報廢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農用車、拖拉機等車輛,不乘坐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超速等安全無保障的車輛等。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紀律和交通規則,有序上下車;不在候車點追逐打鬧,做到文明候車、文明乘車。二是加強騎車學生安全教育。教育騎車學生文明騎車,嚴禁并排騎車、嚴禁騎車打鬧、嚴禁騎車帶人;12周歲以下及不具備獨立騎車能力的不得騎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不得騎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中小學生騎摩托車上下學。 三是加強步行學生安全教育。教育步行上下學的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做到從斑馬線過街,不跨越護欄、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養成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的習慣。
——開展一次家校聯系溝通。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通過召開家長會、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告知每位家長,凡用摩托車接送學生、幼兒的,家長和學生都要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嚴防事故發生。要求家長履行好監護人的責任,做好表率,共同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不要讓孩子乘坐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若發現“黑車”“超員車”“超速車”等接送學生車輛的違規行為,要及時向當地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開展一次學生乘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對學生上下學乘車、騎車、步行的情況進行全面隱患排查、摸底;對乘坐社會車輛學生上下學的,要全面掌握情況,建立臺賬;對違規使用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報告;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配合當地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部門,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陜西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嚴把校車準入關,嚴禁使用不符合專用校車標準、沒有安全保障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堅決打擊和取締未經批準、無校車標牌接送學生上下學的營運車輛,設立監督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