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粉刷墻體廣告 《江蘇省社會保險費欠費管理方法(試行)》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江蘇省中央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方法(試行)》第十六條同時中止執行。省級層面出臺社會保險費欠費部門聯動管理方法,我省是全國第一家。
《方法》進一步明白部門職責、統一執法流程、保證執法手腕、引入失信懲戒機制,對《社會保險法》中的執法程序停止必要補充和完善,請求清繳用人單位拖欠的社會保險費,并在全省統一了欠費清繳工作流程。《方法》在地稅、人社、財政、銀行、法院之間架起協作共治的橋梁,保證參保者的“養老錢”不受腐蝕。關于回絕交納所欠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規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欠費金額并告知用人單位,地稅機關擔任查詢和劃撥其在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存款,最后由地稅機關提請人民法院施行強迫執行,拍賣、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所欠社會保險費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富,筑牢保證職工權益的最后防線。
針對局部用人單位“任性”拒繳欠費卻不受誠信機限制束的現狀,《方法》強調欠繳社保費屬于失信行為,明白拖欠兩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屬較嚴重失信行為,拖欠六個月以上的屬嚴重失信行為,能夠采取催繳通告等方式公開告示,并能夠報同級信譽管理機構列入省、市公共信譽信息系統黃、黑名單。
專業人士表示,《方法》的施行將促使沒有參保的單位參保,沒有及時足額交納社保費的單位及時足額交納,為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不打折提供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