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墻體廣告 為鼓勵教師在農村任教和支教,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內蒙古興安盟在2015年中考招生中對農村教師和到農村支教教師子女升入優質高中實施加分優惠政策。
據悉,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興安盟農村學校(旗縣市政府所在地學校除外)教職工子女和由旗縣市教育局發文安排到農村學校連續支教三整年及以上的城區學校教師子女,升入烏蘭浩特市第一中學將分別享受加30分和20分的優惠政策。
為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2015年新生錄取結果將在興安盟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此外,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隊伍的均衡,興安盟嚴格依法落實和保障農村教師待遇,在經費、生活保障、獎勵待遇和業績考核等方面,對長期扎根農村牧區教育的教師和到農村牧區學校或城鎮薄弱學校支教的教師給予傾斜政策。
在評選表彰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時,明確要求要向條件艱苦的農村、牧區、少數民族學校傾斜。盟內各地在推薦優秀個人候選人中,農村牧區中小學教師應分別占推薦人數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