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麗江墻體廣告 日前,“麗江古城環衛局虛報和冒領環衛工崗位津貼和加班薪酬”一事,導致社會激烈重視。隨后,有媒體報道該環衛局長“被判免予刑事處置”,再次引發網民熱議。對此,麗江市古城區紀委和古城區人民檢察院作出回答稱,不存在“古城區環衛局原局長李文偉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免予刑事處置”的說法。
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檢察院表示,在處理古城區環衛局有關經濟案子中,發現環衛局全體員工存在違規發放加班薪酬的狀況,觸及違規違紀發放的悉數加班薪酬443056.72元,其間包含李文偉違紀所得52357.56元,均已悉數追回。依據其時查實的依據,不能充分證明李文偉涉嫌犯罪。為此,將李文偉涉嫌違規違紀的案子轉區紀委進行處理。
古城區紀委通報,李文偉因私分國有財物、失職不盡職、私設“小金庫”、違背“出入兩條線”規則等疑問,經古城區委同意,區紀委于2010年1月11日,給予李文偉開除黨籍處置;古城區監察局于2010年1月12日,給予李文偉行政撤職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