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手繪墻體廣告 在乳品店里打工,卻三番五次偷走東家營業款總計1萬余元,結果被店內攝像頭拍個正著。即便最后賠償了東家2.7萬元,該工人依然被警方以涉嫌盜竊罪刑拘。近日,黃浦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文盲李某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了解,李某某,女,現年50歲,系河南來滬務工人員,沒有任何文化基礎。2015年3月16日因涉嫌盜竊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執行逮捕。
起訴書顯示,2014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經人介紹在本市黃浦區局門路某號乳品專賣店內打工。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間,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在店內工作之機,趁店主劉某某不備,經常從該店放收銀款的抽屜內偷取營業款。
2015年3月11日,被害人劉某某發現抽屜內的營業款總是缺少,遂查看店內監控錄像,發現被告人李某某的盜竊行為,遂責問李某某。李某某當場承認盜竊事實,后分兩次退還被害人共計人民幣27000元。
2015年3月16日,被害人報案后民警將被告人李某某抓獲。經審訊,被告人李某某供述其先后在店內收銀臺抽屜內盜竊共計人民幣10200元。
法庭上,李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定性均無異議。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李某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以下刑罰,并處罰金。
李某某辯護人指出,對罪名和事實不持異議。但被告人之所以犯罪,究其根源,是“文盲”惹的禍,更不要說法律意識了。
鑒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被被害人發現后,能夠主動向被害人進行賠償,并作出了相應的補償;同時,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辯護人懇求法院對被告人適用緩刑。
對此,公訴人明確表示,即使被告人是文盲,也不能盜竊他人財物。根據本案的犯罪金額,認為不能適用緩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當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予以采納。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