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墻體廣告 本年,河南省信陽市審計局采納四項具體措施加強審計整改,愈加有效地發揮了審計監督功能。
建章立制保整改。 該局建立健全被審計單位期限陳述審計整改狀況的準則,請求被審計單位在收到審計陳述和審計決議后60日內陳述審計整改的詳細狀況。一起,將整改執行狀況細化到分管領導、科室,并作為年度查核的重要內容,對整改狀況實施動態盯梢辦理,深化被審計單位逐項核實,對審計發現疑問的整改狀況及時進行盯梢監察,保證整改成效。
專題陳述促整改。 依據審計發現的重大疑問,該局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進行專題報告,請求有關單位對違規疑問進行整改,對疑問職責人依法追究有關職責。一起爭奪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有力催促被審計單位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作業力度。
部分聯動推整改。 該局進一步加強與司法、紀檢監察、財務、稅務等部分的交流協調和協作合作,構成審計監督合力,保證審計移交的案件線索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于盯梢查看狀況,構成書面陳述,及時向政府和人大陳述,完成政府督辦、人大監督、部分合作的有機聯系,推進審計整改作業取得實效,切實進步審計整改質量和功率。
定時回訪幫整改。 該局把審計回訪作業做深、做細、做透,堅持“審、幫、促”三位一體,定時對審計項目進行回訪,主要是加強對未整改疑問、屢審屢犯疑問的剖析,注重從體系機制上剖析緣由,區別不一樣事項的整改主體,提出有對于性的主張。對于被審計單位整改中碰到的艱難,活躍協助、催促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