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墻體廣告 本年龍巖全市的住宅公積金月繳存上下額,已調整結束,繳存份額最低降至5%。
據(jù)悉,這次調整期限為本年的7月1日起,到下一年的6月30日。調整后,2015年度中心駐巖單位及其員工的住宅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shù)為20023元,最高月繳存份額為15%,別的繳存單位月繳存份額最高為12%。中心駐巖單位及其員工住宅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shù)為20023元,比上年度進步1366元,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算計不得超越6006元,比上年度進步408元。
2015年度龍巖市除中心駐巖單位外的別的單位及其員工住宅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shù)為12014元,最高繳存份額為12%,最低繳存份額調整為5%(上年度為8%),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算計不得超越2884元,比上年度進步197元。
7月1日起,2015年度市本級及各縣(市、區(qū))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下限均下調。其間,市本級、新羅區(qū)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算計原則上不低于118元,比上年度下降70元;漳平市、永定區(qū)、上杭縣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算計原則上不低于106元,比上年度下降62元;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算計原則上不低于96元,比上年度下降56元。